省国资委“公司法宣讲服务团”在省国经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新公司法的宣传贯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按照省国资委关于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安排部署,省国资委“公司法宣讲服务团”于11月27日在省国经公司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活动。
本次活动邀请省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陈勇珍律师作题为《强化股东出资和股权交易行为规范》的主题宣讲。陈勇珍律师结合其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新公司法中关于股东出资概念、股东欠缴出资失权制度、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制度、股份转让时财务资助以及瑕疵转让股权法律责任等关键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活动现场,陈律师还针对公司具体业务,就国有企业内部子企业间无偿划转股权、债权或其他资产注意要点进行了详细解答。
此次“送法进企业”活动不仅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对新公司法的理解把握,也为规范国有企业股权交易、加强合规管理提供了清晰的法律视角,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经营活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省国经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子企业分管负责人、法务合规人员及业务骨干共约60人现场参会。各级子企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