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四川国经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选聘2022年11月-2025年11月期间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四川国经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选聘2022年11月-2025年11月期间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为推进依法治企,提高企业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四川国经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26日,注册资本3亿元,是2024新澳门原料网大全十点半的全资子公司,办公地址位于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233号D座28层。
四川国经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26日,注册资本5,000万,是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办公地址位于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233号D座28层。
二、服务内容
(一)为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并根据公司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负责起草、审查、修改公司经营和管理中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书;
(三)结合公司业务情况,拟定常用合同模板以及使用指南;
(四)为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疑难问题等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根据公司需要,列席公司相关会议,并提供法律咨询或意见;
(六)为公司参控股企业的管理或重大事项审批,提供法律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
(七)根据公司需要,以法律顾问单位的名义签发律师函,或发布公告、声明等法律文书;
(八)参加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中重要谈判、磋商活动,并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或意见;
(九)协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搭建内控、风险、合规管理体系;
(十)协助公司处理劳动用工关系;
(十一)审查公司招投标活动涉及的招标文件或比选文件;
(十二)按照公司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培训;
(十三)为公司拟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处理的纠纷提供法律分析与论证;为公司已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提供法律咨询;
(十四)在服务期内,原则上每周指派律师到公司现场处理一次(半个工作日)相关法律事务;
(十五)双方认可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
原则上本次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公司在合同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对选聘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质量作出评价(评价标准见附件),若评价分数低于60分,公司则有权不再续签。
四、选聘方式及限价
(一)根据《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2024新澳门原料网大全十点半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
(二)参选人报价(包干价)不得超过30万元/3年(10万元/年)。参选人应以包干价形式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助理等辅助人员费用,以及增值税税费等。如超过限价或未包含上述相关费用的,视为报价无效。
五、参选资格
为证实参选人具有完成工作的资格和能力,参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执业资质,在成都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成立时间在10年以上,不少于30名专职执业律师;
(三)拟派律师团队至少由5名律师构成,其中至少1名律师为所在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其中2名或以上律师执业时间不少于5年;
(四)拟派律师团队主要人员曾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时间不少于5年;
(五)拟派律师团队擅长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具有担任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常年法律顾问或股权投资领域争议解决的业绩案例;
(六)拟派律师团队配备具有公司治理、合规管理、资本市场、劳动用工等领域经验丰富的人员;
(七)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八)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无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情况;无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近三年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机构的情形;
(九)参选中介机构应当符合回避原则:
1.参选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已发生的或潜在的纠纷;
2.参选机构与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相对方不存在过往或当下的合作关系。
六、选聘原则
质量优先,兼顾成本与效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
七、选聘流程
1.报名:比选申请人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比选公告,按公告内容报名。
2.确定比选对象: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比选对象。
3.比选谈判:评审委员会与比选申请人进行逐一面谈,按照比选规则确定中选候选人。
3.比选工作小组通过省国经公司门户网站公布比选结果,发出中选通知书。
4.签订服务合同:评审委员会将中选候选人报有关单位审定后,由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国经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选人签订服务合同。
八、比选规则
1.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2.比选对象的确定:比选申请人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参加比选谈判。
3.比选谈判:比选申请人按签到顺序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陈述,评委就服务内容、工作质量保障等向比选对象提问,提问时间不计入陈述时间。各评委根据比选申请人陈述及问答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最终评分结果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出名次,确定1-3名候选人。
九、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基本情况。包含规模与人数、所获得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收入、荣誉等;
(二)拟派团队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成员人数、执业年限、资质、工作业绩案例、荣誉等情况;
(三)类似业绩。参与类似项目的经验及成果,同时有大型国有企业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的优先;
(四)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此次服务的整体设想、拟采取的方法、措施、工作进度安排等;
(五)收费报价。比选申请人应以包干价形式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助理等辅助人员费用以及增值税税费等。如未包含上述相关费用或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报价无效。
(六)承诺函。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满足服务范围和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
(七)参会代表授权委托书;
(八)中介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
上述比选材料应提交纸质文本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十、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31日17:00前到成都市高新区中海国际中心D座28楼报名。
(二)要求:报名须提交介绍信。
十、比选
比选申请人应准备3份比选申请文件并密封,在比选当日(2022年11月3日)上午8:30前签到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708455301。
附件:1.比选评分标准
2.年度服务评价标准
附件1.比选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需提交的证明资料 |
|
1 |
律所情况 |
成立时间 |
5 |
20年(含)以上得5分; |
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执业律师 人数 |
5 |
100人以上的得5分; |
律所执业律师花名册 |
||
律所收入 |
5 |
2020年、2021年两年营业收入之和: |
律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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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荣誉 |
5 |
获得全国荣誉每次得1分; 可以累加,但本项最高分不超过5分。 |
律所近三年获得荣誉的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
||
2 |
律师服务 |
团队实力 |
10 |
拟派团队大于等于5人的得2分;团队中有高级合伙人1人及以上得2分;团队3名及以上人员曾担任知名/大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或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得3分;团队配备具有公司治理、合规管理、资本市场、劳动用工等领域丰富经验的人员得3分。 |
团队成员学历、职称、简历、执业证、荣誉证书、业绩案例等证明材料 |
团队业绩 |
20 |
拟派团队(仅限该团队成员)近五年同时为大型国有企业及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得5分;有股权投资领域争议解决案例的,每个案例得3分,累计不超过10分;根据业绩综合情况评定0-5分。 |
团队近五年提供法律服务合同封面、金额、盖章页等复印件 |
||
现场陈述 |
5 |
结合拟派团队负责人现场陈述,对团队综合情况评定0-5分。 |
拟派团队负责人现场陈述 |
||
3 |
服务方案 |
25 |
服务方案应包括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整体构想,拟采取的服务方法、措施等;要求方案详细、明确、合理、可行。 |
自拟 |
|
4 |
收费报价 |
20 |
以所有参选人平均报价为基准价得20分,参选人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000元,减0.1分。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000元,加0.1分,以此类推。不足1000元,按照1000元计算。 |
服务报价表 |
附件2.年度服务评价标准
中介名称 |
评价时间 |
评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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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评价类别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扣分标准 |
减(加)分事项 |
最终得分 |
结果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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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评价 |
工作完整性 |
20 |
是否按照约定完成所有的工作内容,并形成完整的服务成果。 |
服务成果缺失一项扣5分,并按约定补齐服务成果。 |
||||||
工作质量 |
30 |
是否按照要求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服务成果不存在瑕疵或错误。 |
1.服务成果存在瑕疵或错误,视情况扣减1-10分。 |
|||||||
人员情况 |
10 |
1、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人数是否胜任业务复杂性和业务量。 |
1、无故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生一次扣减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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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质量 |
10 |
是否主动、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等。 |
1、重大问题未及时沟通,发生一次扣减5分。 |
|||||||
工作时效性 |
30 |
是否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及时提交服务成果,如特殊情况需延迟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委托方同意。 |
每延迟一天扣1分(不分工作日非工作日)。 |
|||||||
其他事项 |
其他加分项 |
/ |
在约定范围外,是否为公司提供其他的宣讲与培训。 |
举办一次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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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大事项 |
/ |
是否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泄露公司机密,导致公司发生严重损失。 |
一次否决。 |